
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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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1、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权》(国办函〔2018〕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标准规范,进行国家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国家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门户与国家政务服务门户的统一规范、内容深度融合。推进政务服务从“线下办”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实现“一网通办”。
2、遵循国家标准
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
电子证照政务服务资源管理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6号总理令《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文件要求,以《GB∕T 36901-2018 电子证照六项标准》为基础,采用OFD版式文档的方式实现政务服务平台间数据共享。
GB∕T 36901-2018 电子证照总体技术架构
GB∕T 36902-2018 电子证照目录信息规范
GB∕T 36903-2018 电子证照元数据规范
GB∕T 36904-2018 电子证照标识规范
GB∕T 36905-2018 电子证照文件技术要求
GB∕T 36906-2018 电子证照共享服务接口规范
3、行业政策
国家卫健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推进电子证照建设应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卫生健康行业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2021年3月:搭建卫生健康行业国家、省、地市三级电子证照体系架构,完成试点地区(北京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贵州省)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系统部署。
2021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部署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系统,实现卫生健康行业全部电子证照对各层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支撑。
优化政务服务应用:通过各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中出生医学证明、医师执业资格等电子证照共享共用,促进跨部门、跨地区“一网通办”,优化行业办理事项流程、简化办事材料、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支撑卫生健康行业更多便民惠民应用。
支撑业务监管应用:以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建设为契机,建立行业证照数据信息库,探索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行业执法监督等系统的融合应用,实现对医疗服务和执业监督重点领域的动态管理,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拓展社会创新应用:推进电子证照与电子合同等融合应用,积极拓展电子证照在信用评价、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应用,打造电子证照应用生态圈。
4、部署架构

汇美科友电子证照产品部署符合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系统部署的相关标准,根据分布式部署原则设计,构建全国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国家、省、市三级架构体系。
在国家层面,建设国家级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级电子证照系统),为各地制发电子证照统一赋号,并对各地制发电子证照进行实时归集,为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联互通提供支撑。
在省级/地市级层面,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建设部署本级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系统(以下简称省/地市级电子证照系统),供本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使用,按照“谁办理、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制发共享卫生健康行业各类电子证照,实现数据采集、电子证照生成、电子证照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的全流程管理。
5、产品功能

6、电子证照封装设计

通过对卫生健康行业的各类证照数据进行清洗和整合,形成照面数据信息,运用电子证照模板设计,对电子证照进行元数据、二维码、水印等加工处理,使用国家认可的电子签章对版式电子证照进行数字签名处理及封装,生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证照OFD文件,全面保障电子证照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用性。
7、证照样式展示

8、成功案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权》(国办函〔2018〕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标准规范,进行国家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国家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门户与国家政务服务门户的统一规范、内容深度融合。推进政务服务从“线下办”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实现“一网通办”。
2、遵循国家标准
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
电子证照政务服务资源管理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6号总理令《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文件要求,以《GB∕T 36901-2018 电子证照六项标准》为基础,采用OFD版式文档的方式实现政务服务平台间数据共享。
GB∕T 36901-2018 电子证照总体技术架构
GB∕T 36902-2018 电子证照目录信息规范
GB∕T 36903-2018 电子证照元数据规范
GB∕T 36904-2018 电子证照标识规范
GB∕T 36905-2018 电子证照文件技术要求
GB∕T 36906-2018 电子证照共享服务接口规范
3、行业政策
国家卫健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推进电子证照建设应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卫生健康行业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 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建设总体框架
- 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建设基本原则
- 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建设的工作目标
2021年3月:搭建卫生健康行业国家、省、地市三级电子证照体系架构,完成试点地区(北京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贵州省)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系统部署。
2021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部署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系统,实现卫生健康行业全部电子证照对各层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支撑。
- 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行业应用
优化政务服务应用:通过各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中出生医学证明、医师执业资格等电子证照共享共用,促进跨部门、跨地区“一网通办”,优化行业办理事项流程、简化办事材料、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支撑卫生健康行业更多便民惠民应用。
支撑业务监管应用:以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建设为契机,建立行业证照数据信息库,探索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行业执法监督等系统的融合应用,实现对医疗服务和执业监督重点领域的动态管理,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拓展社会创新应用:推进电子证照与电子合同等融合应用,积极拓展电子证照在信用评价、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应用,打造电子证照应用生态圈。
4、部署架构

汇美科友电子证照产品部署符合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系统部署的相关标准,根据分布式部署原则设计,构建全国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国家、省、市三级架构体系。
在国家层面,建设国家级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级电子证照系统),为各地制发电子证照统一赋号,并对各地制发电子证照进行实时归集,为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联互通提供支撑。
在省级/地市级层面,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建设部署本级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系统(以下简称省/地市级电子证照系统),供本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使用,按照“谁办理、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制发共享卫生健康行业各类电子证照,实现数据采集、电子证照生成、电子证照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的全流程管理。
5、产品功能

- 电子证照管理
- 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管理
- 电子证照资源库建设
- 对接服务
6、电子证照封装设计

通过对卫生健康行业的各类证照数据进行清洗和整合,形成照面数据信息,运用电子证照模板设计,对电子证照进行元数据、二维码、水印等加工处理,使用国家认可的电子签章对版式电子证照进行数字签名处理及封装,生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证照OFD文件,全面保障电子证照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用性。
7、证照样式展示

8、成功案例
-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系统;
-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系统;
- 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公文OFD转换系统。